《细则》指出,依据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基本标准,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其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以下具体内容:
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分裂国家的内容;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损害革命领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损害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的内容;传播恐怖主义的内容;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恶意中伤或损害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和共产党党员形象的内容;美化反面和负面人物形象的内容;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科学精神的内容;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渲染暴力血腥、展示丑恶行为和惊悚情景的内容;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恋观的内容;侮辱、诽谤、贬损、恶搞他人的内容;有悖于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庸俗,娱乐化倾向严重的内容;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宣扬、美化历史上侵略战争和殖民史的内容;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等。
其中,不得出现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中提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对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的标识、呼号、称谓、用语进行滥用、错用的;引诱教唆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炒作的;在节目中植入非法、违规产品和服务信息,弄虚作假误导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