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永年警方将快递公司“内鬼”任某抓获。一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成功告破。2020年8月份,永年区公安局接到某快递公司报警称,近期内部查询系统账号登录异常,怀疑公司内部有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接到报警后,永年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部门立即开展调查。
内部员工竟出租查询账号
经查,办案民警发现快递公司内部有人泄露内部系统查询登录账号,将账号信息以每天400-500元出租给邢台沙河市一男子,账号在异地登录就是试用该账号查询个人信息造成。
顺藤摸瓜,挖出幕后黑手
获此信息后,办案民警循线追踪,通过缜密侦查,确定租用该账号男子为沙河市籍男子张某,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张某伙同高某多次发布购买、租用快递查询系统账号信息,并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将账号信息贩卖给河南籍男子马某,最终账号被贩卖至诈骗分子手中用于查询公民个人信息。
精准抓获,一举斩断利益链条
经过精准研判,周密部署,8月27日,民警将沙河籍男子张某、高某抓获,9月3日,将河南籍男子马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高某、马某对租用快递查询账号贩卖公民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供述曾租用武安市某快递公司员工任某内部查询账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10月28日,民警赶赴武安市将某快递公司员工任某抓获归案,至此,该起贩卖公民信息案成功告破。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安提醒:相关企业在日常经营和拓展业务的同时,应主动承担起社会和法律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制度、技术和源头上切实保障客户个人隐私与信息的安全,警方也将始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广大群众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在不正规的地方填写。比如现在很流行免费领小礼物的活动,但是领取时需要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信息或者扫一扫二维码,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隐患。此外,在网上填写信息时要注意不要登录和注册可疑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