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大力加强网络秩序清理整顿,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有力净化了网络空间,规范了网上秩序,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环境。
桂林阳朔某协会网站被黑客植入木马案
2020年7月,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上级通报,阳朔县某协会网站被黑客入侵,植入木马病毒。经查,该协会没有采取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测、防护技术措施,长时间不管理、不更新,导致网站被植入木马。
根据调查结果,阳朔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阳朔县某协会依法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广西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页被篡改案
2020年8月,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七星分局网安大队,对广西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网页遭到篡改。经查该公司存在相关网络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等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七星分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广西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广西某学院网络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案
2020年9月,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网安大队在广西某学院例行检查,现场对其网络防火墙、网络路由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院网络安全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
根据调查结果,秀峰分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广西某学院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桂林阳朔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0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桂林市阳朔县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侵入的技术措施,导致黑客利用网站漏洞植入涉赌违法有害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该公司网站ICP备案到期后未注销,同时一直未到公安机关备案,未落实网络安全负责人,未落实网络安全监测职责、联网备案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致使网站内容被黑客篡改成涉及赌博的违法有害信息。
根据调查结果,阳朔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五十九条之规定,对桂林市阳朔县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