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犯罪分子利用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钻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
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难以有效遏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
制定本法的基本考虑有:
一、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
二、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
三、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据悉,草案主要内容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此外,还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加强其他有关防范措施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