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是福清市某汽车4S店主管,负责汽车报牌工作。根据规定,外来人口购买车辆报牌需要提供居住证,而正规居住证的办理,需持本人及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流动人口登记点登记满半年后,才能在派出所申领。
因申领居住证需要一定时间,有些未取得居住证的外地车主希望能尽早报牌上路,蔡某暗想,如果能设法替这些外地车主快速办理居住证,应该有利可图。为了能让原本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快速办出居住证,蔡某找到曾在福清市某街道做过流动人口登记工作的王某,利用王某在该街道某社区工作的便利,在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对流动人口登记记录进行操作。
经查,2018年12月至今年5月,蔡某、王某分工合作,蔡某以2900元至5300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招揽快速办理居住证业务,并将收集到的信息交由王某处理。王某在明知自己已无权限的情况下,仍利用之前工作所获悉的他人账户、密码登录系统,对蔡某提供的客户信息在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违规录入,并利用系统漏洞对数据进行修改,让原本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客户得以符合条件。截至案发,王某共在上述平台违规录入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共500余条,蔡某、王某分别获利40余万元。
王某违规操作导致系统内流动人口数据激增,经公安机关摸排线索,于今年5月将蔡某、王某抓获归案。
“蔡某、王某在计算机系统上违规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利用系统漏洞进行数据修改,并将违规办理居住证作为生财手段,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正常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
据王某到案后供述,其之前在街道办负责流动人口登记时,相关工作人员曾将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发至工作群里,且初始密码也从未更改,因此即便王某已经离职,但其仍可轻易登录其他工作人员的账号进行违规操作。
针对上述情况,福清市检察院于今年6月向该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对不再负责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的账号及时销户,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前,该街道办已回复表示将会以该案为戒落实整改,防止类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