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人买房、消费出具“信用通行证”的个人征信系统即将升级。新京报记者1月9日从央行征信中心方面证实,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在此前会有一段维护期。近期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要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以必要原则收集,不能随便收集,否则是对老百姓隐私的极大侵犯。
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1月20日上线
1月8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将在1月20日左右上线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并提供查询,不过个人征信报送功能预计会延迟到5月份才正式上线。新京报记者1月9日证实,二代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
去年4月市场就曾流传,二代征信系统将上线,对应的新版信用报告纳入多方面信息,包括共同借款人、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个人为企业担保、逾期后还款等。业内人士分析称,若照此执行,想通过假离婚享受首套房优惠贷款政策、通过销户洗白征信等做法都将行不通。
新系统上线此前已有伏笔,央行年初连续多天公布有关征信的信息。1月2日,央行征信中心披露,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1亿次和9772万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28万次和30万次。1月5日,央行2020年工作会议里提到,“稳步推进征信二代系统上线升级,加强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创新改进小微企业征信服务”。
1月6日,央行征信中心公告称,为提升服务能力,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计划于2020年1月14日17时至2020年1月19日8时进行系统升级,届时将暂停对外服务。期间如急需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当地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此外,对当前征信系统采集信息范围,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2日介绍,当前我国征信系统依法合规采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个人信贷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接入各类放贷机构共3693家,已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假离婚买房”等投机行为将行不通
事实上,去年4月市场就曾传出二代征信系统将上线的消息,当时央行予以了否认,不过对应的新版信用报告因涉及面明显扩大而受到广泛讨论,其剑指假离婚买房、打时间差贷款、销卡洗白征信等投机行为。
综合央行此前公告和业内分析,新版信用报告将有几方面变化。例如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属于有房有贷,无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种优惠。
新版征信的信息更新更及时,各机构需要在采集时点T+1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以前可能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才能更新征信数据,但以后想利用这段时间差去申请贷款将不通。
分期贷款也会明确体现。此前,车位贷、装修贷等实质为大额信用卡分期,但在旧版征信报告中无法被识别出来。新版征信报告将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个人需要控制好自己的负债比。
还款记录保存期延长至5年。旧版征信报告主要记录近二年的还款情况,只有逾期、呆账等不良信息才会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新版征信报告将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同时增加展示“已销户贷记卡近五年还款记录”,如果想通过还清欠款后销户的方式得到一份“干净”的征信报告,5年内都会行不通。
个人信息收集更加全面详实。在新版征信报告中,将完整展示个人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通讯地址、户籍地址、所有个人手机号,配偶信息也会较完整体现。此外,新版征信报告还将纳入更多公共机构信息,比如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为他人提供担保也会上征信报告。
不过一些信息何时纳入还在研究中。王晓蕾表示,如水电燃气缴费属于“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类别,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该部分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未来随着信息化、实名制程度的提高,将研究把这部分数据纳入征信系统中。
■延伸
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应以必要原则收集
个人征信已经像一张网,渐渐将人们日常生活各个维度信息网罗其中,但信息采集边界也引发热议。
去年末,市场传出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等消息。一位接近金融监管的人士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要警惕征信数据采集边界,以必要原则收集,不能随便收,否则是对老百姓隐私的极大侵犯。对献血等行为纳入征信,他认为不能用个人道德衡量征信水平,目前这些信息对金融活动也没有影响。
谈及征信信息采集边界和扩宽维度的利弊,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征信是有边界的,并不在于越多越好,而在于当前征信系统所拥有的信息,是否能够充分真实地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如果可以充分反映,那就没有必要再去涵括更多维度的信息。
“拓宽征信维度有利有弊。有利的一方面在于,拓展的某一维度,正好可以弥补当前征信信息的某些缺失,从而有利于我国征信系统的完善。不利的一方面在于,过度拓展无关的征信信息,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投入产出比不理想。同时,过度的无关的征信信息,反而将弱化征信系统的准确性,造成无关的误差干扰,进而对某些人群产生不利的征信影响。”何南野称。
应如何防范信用机制被滥用?
何南野认为,一是央行征信系统应强化对征信要素的研究,注重对关键征信要素的提取,而非强求面面俱到,以提升征信系统的中立性和准确性,提升投入产出比。二是监管部门对纳入征信系统的行为信息要进行充分的论证,防止无关的征信信息、有可能对公众信用进行误导的信息、难以界定的征信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三是对某些纳入征信系统的涉及民生的征信信息,应给民众提供充分的申诉渠道,要根据民众的申诉理由,考虑一些非客观因素,最终做出对征信信息的维持或更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