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装配网

延误退工损失为何物,计算标准是什么?

 人阅读 | 作者lilintao | 时间:2023-07-06 02:47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因延迟办理退工手续而给劳动者造成延误退工损失的,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延误退工赔偿金。

【基本案情】

武某原系A公司员工,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其上约定武某的工作岗位为产品销售,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另有提成。武某在A公司最后出勤至2019年4月30日。

2019年5月7日,A公司向武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嗣后,武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出具了调解书,确认双方当事人就武某提出的请求事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确认武某与A公司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4月30日终结;二、A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武某税后120,000元;三、武某确认放弃其他请求事项;四、武某与A公司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武某确认其已于2019年9月收到了A公司支付的调解款120,000元。

2020年5月11日,A公司向武某出具《离职证明》,确认武某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在其处工作之事实。

2020年4月29日,武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因A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就业赔偿金248,223.84元。该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裁令对武某的请求事项均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

另查明,A公司为武某缴纳了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以及2020年4月的养老保险。

武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供如下证据:1.入司登记表、案外人公司证明、案外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社保缴费记录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证明武某的工龄。2.解约通知书/确认书,证明因武某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在新公司任职。

【按例说法】

一审法院: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延误办理退工手续而导致损失的应当赔偿

法院认为,依据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调解书》之内容,应当认定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合意。

关于因A公司未及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就业的赔偿金。武某主张该期间段的赔偿金实质为A公司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开具离职证明而产生的延误退工损失。A公司则表示仲裁调解书就相当于离职证明,武某可以提供仲裁调解书就职,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武某未及时进行工作交接。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即使武某存在尚未办理归还公司财物的情形,亦不能成为延误办理退工手续的理由;同时A公司主张仲裁调解书就相当于离职证明的意见,难以采纳。A公司应当及时为武某办妥退工手续并另行向武某提出归还公司物品的主张。现A公司在2020年5月11日才为武某出具离职证明,由于A公司此行为的确会给武某造成延误退工的损失,应当支付武某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延误退工赔偿金。

对于延误退工损失的金额,武某主张按照在A公司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现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确认A公司应当按照2019年的失业金标准支付武某延误退工的赔偿金,经核算,A公司应当支付武某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因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就业的赔偿金22,364.13元。

武某上诉:延迟退工损失赔偿金按照失业金计算太低,最少也要按照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A公司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再就业,产生的损失远不止失业金,应以8,000元/月为标准来进行赔偿。

二审法院:延迟退工损失的计算标准缺乏依据,按失业金标准计算

法院认为,武某上诉主张因A公司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武某无法再就业,产生的损失远不止失业金。就此,武某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佐证。因此,武某的此项上诉主张,本院不予采信。武某上诉请求以8,000元/月为标准来计算延误退工损失的金额,缺乏事实依据,不应得到支持。一审法院按照2019年的失业金标准判决A公司支付武某延误退工的赔偿金22,364.13元,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维持。

【小编有话】

延迟退工损失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只是不同地方的不同称谓而已。简而言之,就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因未及时、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损失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同时,最好有证据证明损失的赔偿标准。

只不过,对于损失的计算标准略有差异。有的法院认为,按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计算,如本案;有的法院认为,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损失金额,如《因不开离职证明,又一家公司栽了跟斗!》。有的法院认为,如果《入职通知》之类的文件包含了职位、合同期限、薪酬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也明确载明了将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损失金额按《入职通知》载明的标准执行,如《员工辞职时公司却因为拒绝做这个事情而赔了64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文章标签:

本文链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