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法治讯(黄丽丽 吴升攀):90后男子盗窃时被人发现,为脱身,竟向追捕的群众喷洒辣椒水,最终犯罪性质转化为抢劫罪。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黎威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1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黎威增趁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一家荷叶饭店铺的后门没关,遂窜入该栋楼,用力扭开5楼赵某所租住房间的门锁,盗走赵某放在房内的一台价值人民币620元的JXD牌T9003手机和一台价值人民币50元的Coolpad牌8060手机。后黎威增又利用砖头砸开5楼李某所租住房间的门锁入内,未盗得财物。当黎威增用手掰4楼 程某所租住房间门上的玻璃窗想继续盗窃时,被程某发现并追赶。在一楼楼梯通道,程某追上黎威增并欲抓住黎威增时,双方发生扭打,后在该栋楼的杨某和甘某也 来帮忙抓黎威增,黎威增见状便拿出一瓶辣椒水喷射上述人员,后黎威增被上述人员制服。在抓捕黎威增过程中,程某左眼被辣椒水喷伤,左手腕处擦伤;杨某左手小指擦伤;甘某被辣椒水喷到下巴。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盗的两台手机收缴并发还赵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威增入户盗窃被发现后,在户外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 指控被告人黎威增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黎威盗窃所得财物已被现场缴获,因而未劫得财物;其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也未 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故被告人黎威增的行为属抢劫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