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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子捡到手机花80元刷机,失主找上门后女子索要“刷机费”,法院:赔1000

 人阅读 | 作者xiaofeng | 时间:2023-07-31 20:54

在捡到手机后,长沙的王女士花80元将手机刷了机。待失主刘先生根据定位找来,王女士却开口要求对方返还刷机费。

调解未果情况下,眼见着手机里的结婚照、小孩满月照等所有资料都因为刷机被清空,失主刘先生一气之下将王女士诉至望城区法院。

近日,经望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因刷机行为需要赔偿刘先生1000元损失。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捡到手机刷机后向失主索要刷机费

2021年7月16日,刘先生不慎将随身携带的一部红米K30 pro手机遗失在富基世纪公园小区附近。为了找到手机,刘先生在所居住的小区业主群中发布了寻物启示,并通过妻子的手机多次给自己丢失的手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但都石沉大海。

就在当天,路过的王女士恰巧捡到了刘先生遗失的手机。王女士于是带着手机前往手机维修店要求解锁,并支付80元刷机,导致手机被格式化。

7月16日,刘先生通过红米手机厂家定位功能,找到了手机所处位置。可当他与妻子及同事找到王女士时,王女士却要求他返还80元刷机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王女士随即报警,经过民警调解,王女士不再主张上述费用。

但刘先生心中的怒火却难以平息。眼见着手机被格式化,工作资料及私人照片全部丢失,刘先生一气之下将王女士起诉至望城区法院,索赔2500元。

面对刘先生的起诉,王女士觉得很委屈。在她看来,反而是刘先生向她索要手机时,给她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确实捡到了他的手机,并不是想要长期据为己有,只是出于七夕节来临接收订单考虑,想短时间使用,使用后再行归还,由此到楼下手机店花了80元进行解锁。”王女士也答应,对于刘先生称丢失的资料照片,她愿意帮助恢复。

法院判决赔偿1000元损失

该案庭审中,王女士提出愿意帮助刘先生恢复手机中的资料和照片,刘先生同意了。望城区法院遂限令王女士于2021年8月23日前完成上述措施,但王女士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协助刘先生将手机资料照片恢复。

望城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金不昧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是一个人良好个人素质和社会公德的具体体现,每位公民理应遵守此德行。

本案中,王女士拾得案涉手机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返还给刘先生,而是出于自己使用之目的将案涉手机格式化处理,造成刘先生手机中的资料、照片等内容被删除且未协助刘先生恢复,王女士的上述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违反了法定义务,而且侵害了刘先生的财产权益并导致了其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是指案涉手机存储的工作资料及婚纱照、小孩满月照、家庭生活照被删除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重新制作部分工作资料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刘先生确认工作安全资料已通过其加班两周重新编辑完成,部分婚纱照与满月照存有实体相册。综合考虑上述情形,一审法院酌定王女士赔偿刘先生财产损失1000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曾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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