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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期内手机屏幕失灵 消费者要维修得付1980元

 人阅读 | 作者lilintao | 时间:2024-05-23 11:20

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4月30日讯(记者 赵宝辉 见习记者 柴军宸)“几处不起眼的划痕,售后却让我自费近2000元维修。”近日,市民李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去年6月她在快手小店“信通志远旗舰店”花费5000元购买一部摩托罗拉手机,然而这才不到一年,手机屏幕就失灵了。

李女士所购的这款摩托罗拉手机是折叠屏,型号为raza40ultra。“我买的这个手机是拿来当备用机的,使用频率并不高。”4月份的一天,她在用手机接电话时发现接不起来了。原来是屏幕失灵了。当天她按照客服意见把手机邮寄给了指定地址。

几天后,李女士得到消息称,这款手机屏幕有划痕,不排除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屏幕失灵,如果修理需要交纳1980元费用。“我的手机压根就没有摔碰过,为什么说是人为因素导致?有的时候手机的确会和钥匙放在同一个口袋里,再加上没有贴膜,难免会产生划痕,但是划痕非常轻微,根本就不是导致屏幕失灵的原因。”李女士认为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划痕是正常现象。

“如果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那我希望对方给我出示一下检测报告,可是他们没有给我任何说明材料。”信网从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来看,手机划痕共有4处,大概在2毫米左右。

根据李女士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了商家“信通志远旗舰店”,对方工作人员称,“这个方案是厂家给处理的,当事人并不认可。问题是,消费者现在要我们商家来处理,但我们这边只能以厂家的说法为准。”

摩托罗拉作为联想的旗下品牌,信网联系到了联想维修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机器的确是在保修期内,但这款机器有“外伤”。按照规定,有外伤的机器出现使用故障,不排除人为因素导致。”虽说厂商一口咬定“不排除人为因素导致故障“,但对方自始至终并未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针对此事,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表示,在本案例中,当事人应首先要求售后出示检测报告,若售后无法提供或报告不足以证明人为损坏,那就无法证明是人为导致。按照正常逻辑,屏幕的轻微划痕也不并足以会导致其出现使用故障。“建议消费者可依次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第三方鉴定、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政策咨询处方面则回应,就目前看,没有办法认定商家存在违规行为,消费者可携带相关证据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到时会组织双方就此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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