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核酸检测
●单人单检13元/人次
●混检3.5元/人次
抗原检测
●试剂盒1元/人次
本报讯 (记者 陈莼)我省下发通知,2月8日起,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调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为每人次13元(含检测试剂),混采检测为每人次3.5元(含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盒为每人次1元。
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5元每人次。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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