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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驾考黑幕揭秘,30多名驾校教练被抓,四科25000元包拿驾照

 人阅读 | 作者pangding | 时间:2023-11-08 12:48

近日,绍兴上虞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了一起驾照考试作弊案件,涉及上海、安徽、浙江等地10余个驾校、30余名教练。作弊团伙利用微型耳机、望远镜和通过对讲机等方式,在场外指挥学员作弊,以期提高考试通过率。

据警方介绍,这个作弊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先是通过微信群等渠道,招揽有需求的学员并收取高额费用。然后,安排专人将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带入考场,由教练在场外通过望远镜观察考场内的情况,再通过对讲机指挥学员作弊。

为了逃避监管,作弊团伙还使用了干扰器等设备,试图干扰考场内的监控系统。但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和精心部署,最终成功抓获了涉案人员,并缴获了大量作弊设备。

驾校教练作弊真实案例

1.徐某是该市一家知名驾校的教练,他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很多学员在科目二考试中往往无法顺利通过。

于是,他开始思考如何利用一些新的方法来帮助这些学员。这时,他的学员刘某,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曾经参与过一些非法的活动,提出了利用无人机进行作弊的想法。

徐某和刘某开始策划如何利用无人机在科目二考试中帮助学员作弊。他们购买了一台无人机,并编写了一套程序,能够控制无人机飞到考场的高空,通过摄像头捕捉到考场内的实时画面,并将这些画面传输到刘某手中的接收设备上。

同时,他们还准备了一台干扰器,用于干扰考场内的监控设备,以防止被发现。

在考试前,徐某会事先与学员们联系,告诉他们需要在考试中作弊。

然后,他会将编写好的程序植入到无人机中,并操纵无人机飞到考场的高空。同时,刘某也会进入考场,将接收设备藏在身上,并准备好用于指挥学员作弊的耳机。

在考试过程中,徐某会操纵无人机飞到考场上方,通过摄像头捕捉到学员们的考试画面,并将这些画面传输到刘某手中的接收设备上。

然后,刘某会通过耳机向学员们传递答案,告诉他们应该如何答题才能够通过考试。为了确保作弊成功,徐某和刘某还准备了多个备用方案,包括利用隐藏在衣服内的微型摄像头和耳机进行作弊等。

在考试结束后,徐某和刘某会收取学员支付的酬劳,并准备下一步的作弊计划。然而,他们的作弊行为最终被警方发现并被抓获。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他们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帮助了数十名学员通过科目二考试,并获得了不菲的非法收入。最终,徐某和刘某被判刑并罚款,而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2.衡阳县公安局高新园区(蒸阳)派出所近期成功破解了一起涉及科目四考试作弊的案件,并精准锁定了背后的组织者。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身为一名驾校教练,却在微信群中发布不正当的招揽生意信息,公然宣称能够“包过”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

在微信群中,一名学员谢某彬被赵某发布的消息所吸引。通过一名中间人的介绍,谢某彬联系上了赵某,并支付了高达7000元的“包过费”。在考试前夕,赵某与另一名教练邓某元密谋,策划了如何在考试当天利用电子设备作弊的计划。

考试当天,邓某元驾车带着一名所谓的“技术人员”陪同谢某彬前往考场。然而,他们并未意识到这一切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下。

在考场上,赵某事先准备的针孔摄像头被安装在谢某彬的毛衣中。这个摄像头会拍摄到考试的题目,并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将图像传送到邓某元手中的接收器上。

邓某元收到图像后,立即通过无线耳机向谢某彬传递答案,指导他如何作答。就这样,在考试过程中,谢某彬顺利地通过了科目四考试。然而,他的作弊行为并未能逃脱警方的法眼。

在考试结束后,衡阳县公安局高新园区(蒸阳)派出所迅速采取行动,将赵某、邓某元以及那名“技术人员”全部抓获。经过审讯,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还发现,这已经不是赵某第一次组织作弊,他以此方式牟取暴利,已经涉嫌多项犯罪。

衡阳县公安局高新园区(蒸阳)派出所已将此案移交给检察机关,并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遵守考场纪律。此案的侦破也提醒人们,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无论是利用科技手段还是其他方式。对于这种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维护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3.2020年,杨某和刘某经营的驾校报名点面临着生意不佳的困境。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利用电子设备作弊来帮助学员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从而非法牟利。

于是,杨某和刘某购买了一套电子作弊设备。到了2020年12月16日,唐某广找到杨某,请求他帮助学员张某通过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杨某答应以电子设备作弊的方式进行协助,并收取了5000元的费用。然而,唐某广却向学员张某收取了7000元。

到了考试当天,唐某广将学员张某送至考场附近,并支付给杨某3500元,承诺事成后再支付另外的1500元。杨某、刘某和刘某琴在考场附近的车内将考试作弊设备分别绑在学员张某的手上和脚上。

这些设备包括绑在张某左腿小腿上的手机,右腿小腿上的移动电源,左臂上的微型摄像头,以及放在耳朵里的微型耳机。考试过程中,张某利用身上的微型摄像头对准考试题目传送给刘某琴,刘某琴收到后便将答案通过设备传送至张某佩戴的微型耳机内。

最终,张某以90分的成绩通过了考试,但在离开考场时被查获。现场起获了作案用的电子作弊器一套。这场精心策划的作弊行为就这样被揭穿,而杨某、刘某和其他涉案人员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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