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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火车站电力挖比特币!挖了3.2个,被判3年半

 人阅读 | 作者yiyi | 时间:2023-07-11 09:32
大同男子徐兴华为了获得比特币,使用了50台“挖矿机”、3台电风扇,盗取的是大同口泉火车站电力,挖到3.2个比特币,盈利12万元,盗窃电力电费共1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退还全部电费。10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关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1983年3月23日出生于大同市的徐兴华,于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分三次在其借住的大同市口泉铁路西二厂一平房内,私自偷接口泉车站的一根电线杆电线电力,用于购买的50台比特币“挖矿机”和三台电风扇24小时运行,期间损坏5台“挖矿机”。

5月8日,徐兴华被太原铁路公安局大同公安处在其现住地抓获归案。民警查获了其用于“挖矿”的电脑一体机、交换机、“挖矿机”主机、电源、电风扇、电线等物品。

9月13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兴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所盗电力电费10万余元。依法没收其犯罪所用的电脑一体机一台(联想,IdeaCentreB305)、交换机一台(S124)、”挖矿机”主机45台、电源54台(标有”矿机版”字样)、电风扇3台、电线7根(10㎡3根,4㎡4根)等物品。

什么是比特币?

比特币:又称“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网民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网民之间也有用来购买现实物品的情况。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什么是“挖矿”?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这就是所谓的“挖矿”。需要强大的电脑主机来支持,这就是徐兴华为什么要使用50台“挖矿机”。

比特币的本质就是一个互相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而“挖矿”的本质就是争夺记账权。在比特币的世界里,大约每10分钟就会在公开账本上记录一个数据块,这个数据块里包含了这10分钟内全球被验证的交易。所有的挖矿电脑都在尝试打包这个数据块并提交,但以谁提交的为最终结果,则是需要争夺的。最终成功生成那个“交易记录块”(既区块)的人,可以获得伴随这些交易而生成的交易费用,外加一笔额外的报酬。额外的报酬是新生成的比特币,这被称为比特币的发行。

比特币的价格

2017年12月初,比特币价格达到近2万美元的峰值,后开始回落。那时,正式徐兴华作案的时间。目前,比特币的价格在6500美元左右。这也是其诱惑力所在。

耗电量很高

有资料显示,去年全年为比特币投入电力资源48.5太瓦时(TW/h),也就是485亿度。这已经相当于全球总耗电量的0.2%,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之中,尤其是进入2018年以来涨势凶猛。而伊拉克全国一年的用电量也才444亿度。

问题来了,目前已有超过80%的比特币被挖掘出来,只剩下420万枚左右,而根据比特币的特点,越往后挖到一枚币的代价就越高,自然就得用更多的电。

因此,徐兴华不惜违法犯罪,盗窃火车站的电力。

风险提示

徐兴华耗用50台“挖矿机”,花费数月时间,仅挖到3.2个比特币,获利12万元,却需要承担违法盗窃电力的后果。且比特币价格波动大,存在风险。

一些网站提醒投资者,比特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具有极高的价格波动风险,请在风险自担的前提下谨慎投资。由于虚拟币交易风险较大,易受外界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要在自身能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采写:苏鑫波

编辑:武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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