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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im-blaming/指责受害者

 人阅读 | 作者yiyi | 时间:2023-06-17 17:52

同情弱者和受害者是人的本能,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另外一种现象——指责受害者(victim-blaming)。

这个词从短语blame the victim而来,是指将过错归于受害者的一种社会及心理现象。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表述,比如“自作自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美国社会学家威廉·瑞安撰写的Blaming the Victim最早出版于1970年,该书深入探讨了这个问题,批判了“让我们将贫穷归咎于穷人、将无权无势归咎于无权无势者的心态”(the mindset that causes us to blame the poor for their poverty and the powerless for their powerlessness)。

除了瑞安书中主要聚焦的穷人、有色人种和少数族群,还有一个群体也很容易受到这种不公正对待,那就是暴力受害者。这是一个值得深切同情的人群,但他们反而经常成为人们苛责的对象,这样的二次伤害不亚于暴力本身所带来的伤害,甚至破坏性更大,因为它给施暴者脱罪,让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比如当校园霸凌(campus bullying)、家暴(domestic violence)或性暴力(sexual violence)发生时,总会有人跳出来说“她(他)自找的!”(She/He asked for it!)或许暴力的发生有一些外因,但是施暴者在选择暴力之前,有其他许多选项。从这个意义上讲,不管存在怎样的外因,最终暴力的发生都不是受害者的错。

“指责受害者”反映了人性中的狭隘与阴暗,它与学识或见闻无关,就连原本应该悲天悯人的教会神职人员或者身居高位的政府官员也未能避免这样的错误。2017年11月,一名17岁女孩在意大利北部遭强奸,当地教区牧师洛伦佐·圭多蒂在脸书上对此事发表的评论令人震惊。他表示毫不同情这个女孩,因为她喝醉了酒,而且和一个北非人一起去火车站,最终遭强奸是自作自受。他还用了一个站不住脚的类比:“如果你在食人鱼水箱中游泳,出来时缺胳膊少腿就别抱怨。”

令人遗憾的是,今时今日,在中国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之际,我们也看到了“指责受害者”的现象。因为疫情最早从武汉暴发,武汉人成为众矢之的。在疫情明朗之前去了外地的武汉人受到排斥,无处落脚;从武汉返乡、因不知情而未能及时自我隔离的人成了罪人。且不说这些人不一定就是病毒携带者,就算真的感染了病毒并在茫然无知的情况下将它传播出去,你能说他(她)不是受害者?如果将镜头拉得远些,可以看到一些狭隘的外国媒体借此机会重提“黄祸”(yellow peril)之类令人作呕的说法,如此说来,每个中国人又何尝不是受害者?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所言:“现在需要的是团结,不是诋毁。”(This is the time for solidarity, not stigma.)(李凤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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