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马尔克斯还没有写出《百年孤独》,只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和记者。
他到美国出差,刚一下飞机,就上了FBI的监控名单。
“无论马尔克斯为何而来,他一进入美国,就要派人紧紧盯住”。
他一下飞机,就有专属情报人员对他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
在美国半年,他还常常受到威胁,因此身边经常放着几根铁棍,骚扰电话更是不断,还有人用他的家人威胁他赶紧离开。
半年之后,马尔克斯离开美国。
情报人员报告了对马尔克斯的监控情况,发现马尔克斯确实只是正常工作,啥特殊情况也没有,唯一值得情报人员吐槽的就是:
“这家伙的英语很烂。”
01
1990年,马尔克斯来到中国,钱钟书等人接待。
钱钟书请马尔克斯吃北京烤鸭,然后一起逛书店,看到了书架上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盗版书籍。
马尔克斯气得不行,“在座的各位都是盗版书贩子。”
他放话:“死后150年内,永远不会授权出版中文书。”
1992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很多出版社都瞄准了马尔克斯的书,可是马尔克斯倔强得很,不管出多少钱,就是不授权。
到了2002年,十年过去了,他还不松口,这时,一位出版界的年轻人开始给马尔克斯写信,马尔克斯坚持不回,他就坚持不断地写。
连续写了好几年,他在一封信里说:
“正如当年您在巴黎隔街深情喊着'大师!'向您的偶像海明威致敬一样,我们正隔着太平洋竭尽全力高喊着'大师'向您致敬。我们相信,如果您听到了,您一定会像海明威一样挥一挥手,大声喊道:'你好,朋友!”
想到当年遇见偶像海明威的场景,马尔克斯被打动了,才终于授权出版。
到了2011年6月,正版的《百年孤独》在国内出版。
2013年6月,北京朝阳公园南湖边上,一座马尔克斯的雕塑落成,上面刻着一句话:
“我想做的只是讲一个好故事罢了。”
读过马尔克斯小说的人,都知道他的故事讲得精彩绝伦,都不会忘记《百年孤独》里的那个奇迹般消失的小镇马孔多,记得那个生下长猪尾巴孩子的家族。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小镇马孔多的原型,就是马尔克斯童年生活的小镇。
“现实往往比虚构更加精彩,最伟大的作家是现实,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去贴近现实,无论以怎样谦卑的态度或趋于完美的方式。”
这是马尔克斯经常说的话。
02
十九世纪时,阿拉卡塔卡鱼龙混杂,不仅有印第安人、白人,还有大量的混血儿。
这里种植香蕉,就是《百年孤独》里的香蕉热。
这里不断有外来人口,带来各种新奇的玩意儿,就像吉普赛人将千奇百怪的东西带进马孔多。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就出生在这个充满故事的小镇,他出生的时候,重8.4斤,脐带绕颈,诞生得异常凶险,稍不注意就会被自己的脐带勒死在母亲的肚子里。
还是在老天的眷顾下,才母子平安。
他的外祖父是上校,有一座大房子,那座大房子充满许多传奇,就像《百年孤独》里布恩迪亚家族的老宅一样。
童年的时候,马尔克斯跟着外公外婆生活。
外公家的那座老宅很大,屋后还有一座美丽的花园,百合、玫瑰、天竺葵、茉莉花等争相开放,蜜蜂和蝴蝶在花瓣上跳舞。
在花园的角落,坐落着一个银匠小作坊,上校一有时间就会去摆弄他的小饰品。
老宅有很多空房间,每天晚上六点,外婆就叮嘱马尔克斯,千万不要乱跑,否则就会惊扰到姨妈和舅舅的美梦,他们就会从屋里走出来吓人。
外婆说的姨妈和舅舅,都早已去世。
马尔克斯忐忑地看着四周,时刻担心着那些空屋里走出鬼来。
到了白天,他就告诉小伙伴们说,自己看见过死人和恶魔,死人有的在浴缸里,有的在火炉边,而恶魔总是在窗外瞪着眼睛。
03
马尔克斯的外婆,是一个讲鬼故事的高手,一讲鬼故事,绘声绘色,仿佛鬼就在眼前。
傍晚六点以后,外婆就禁止马尔克斯在家中乱跑,因为亡灵受惊,就会走出来吓人。
如果马尔克斯不听,外婆就神神秘秘地说:那边房间里的姨婆正在睡觉。还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那空房间。
或者说绘声绘色地说,姨婆最讨厌不听话的孩子,还会把他们推倒,姨婆刚刚就在你身后,你没看到吗?她在冲你笑呢?
马尔克斯一回头,啥也看不见。
但听了之后,白天调皮捣蛋的孩子,晚上乖巧得像猫咪。
一起上街,外婆就说,不要乱跑,指不定跑到哪个巷子里,你就会被哪个死鬼带走。
若大清早有送葬的人经过门前,她就赶紧叫醒还在睡觉的马尔克斯,让他坐起来,因为亡灵会把躺着的孩子的魂魄勾走作伴。
“在通向阴间的路上,新生的亡灵最怕孤单,他们喜欢找小孩子来作伴。”
外婆说硫磺的味道里有恶魔的存在,说黑蝴蝶飞到家里,就会克死家里的人,不能把盐撒在地上,否则会带来厄运。
听着外婆的鬼故事,马尔克斯一天天长大。
从4岁开始,马尔克斯就喜欢画画,他什么都画,地上、墙上、门板上到处都画,最喜欢画猫、驴和玫瑰。
看着他画完了,外婆好气又好笑地说:等你画完了,我们就可以办一场漫画展了。
6岁的时候,他几乎就能画出所见到的一切。
上学时候,他的画画天赋连老师都惊叹不已,觉得他长大了会成为一名画家,可是画家没成,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作家。
04
不止喜欢画画,马尔克斯还喜欢阅读。
可是在童年生活的小镇上,没有图书馆,连书店也没有一家,他就只能看一些连环画和漫画杂志。
这些读物大多是马戏团为了吸引客人免费赠送的。
9岁的时候,他在杂物间里找到一本破烂不堪的书,痴迷地读着里面的故事,读着读着,他不禁感叹,太神奇了。
他有时候会自己编故事,然后给大人们讲,外公和外婆就是最好的听众。
后来才知道,那本书叫做《一千零一夜》。
1936年12月,马尔克斯离开外公外婆,回到了父母身边,开始过着又穷又苦的生活,他也不能继续讲故事了,因为父亲觉得,那是扯谎。
那时候,他每天都想办法对付头上的虱子,但是都失败了,每当别的孩子说只有死人身上才有虱子时,马尔克斯总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学毕业时,老师将一枚枚奖章挂在他的胸前,回到家里,他就将奖章随便丢在某个角落,然后拿起一本书,忘我地读着。
《金银岛》《基督山伯爵》等名著,他尽情徜徉。
马尔克斯写字也写得好,他就帮别人写告示来赚取米钱,比如“关门歇业”“明天照常营业”“圣诞前半价优惠”等。
为了赚钱,他会上街叫卖东西,才12岁,他就帮助父母撑着那个穷困潦倒的家。
他讨厌学校的铃声,讨厌在铃声的操纵下生活,更讨厌地窖一样的学校。
他说:
“我希望能自由地生活,希望和家人一起和平共处,这就是不愿控制的13岁的我。”
05
中学时,他性格孤僻,不苟言笑,发型一成不变,也从不违反学校规矩,看起来很成熟。
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小老头。
课余时间,他要么画画,要么躲在学校花园的梧桐树下读书。
看着看着,写作的冲动就压不住了。
他拿起笔,开始写诗。
16岁时,马尔克斯戴着一顶几乎盖住了眼睛的毡帽,提着一口破破烂烂的大木箱,如同提着一口搁置许久的小棺材,到外地求学。
在路上,他哼着自己写的歌,对即将到来的生活,一无所知。
马尔克斯有想考的学校,可后来才知道,那所学校是贵族学校,学生名额基本都被内定了,于是他不得不考了另一个学校。
在学校里,他就像一块海面一样,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吸收,他几乎将上课所有课余时间都用来阅读。
那时候,学校的每个安静角落,都能发现他埋头苦读的身影,被迷得神魂颠倒,学校图书馆的书读没了,就找老师借。
才子佳人,自是白衣卿相。
读书多了,情书也写得好,别的男生要给女生写情诗,就找马尔克斯代劳。
他甘之如饴。
他也尝试小说创作,讲述一个姑娘突然之间变成蝴蝶,然后以蝴蝶之身冒险,这篇小说得到老师的赏识,也得到校长的肯定。
06
上大学的时候,医生、神父、律师是当时最有地位、最有前途的职业。
但他都不喜欢,他想学文学,可是父亲希望他选择以上三种相关专业的一种。
最终,马尔克斯选择了靠文学比较近的法学。
尽管如此,还是没办法继续学下去,在他眼里,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太繁琐了,根本没法好好学,比起这些死硬的专业知识,他更喜欢看自己喜欢的书。
出于对专业的讨厌,他迟到、早退、翘课,找漂亮的女生搭讪,还经常向老师请假,理由是生病。
今天是肺炎,明天得结核病,后天是“梅毒”,总之,他把大部分病都得了一个遍。
请假了去干嘛呢?喝酒,醉了就睡,第二天起来蓬头垢面的就去上学。
有老师怀疑他装病,可是看他无精打采,不修边幅,面色不佳,又打消了怀疑的念头,因为在老师眼里,这样的生活方式,想不生病都难。
有一天,朋友送给马尔克斯一本卡夫卡的书,他翻开书: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读了一句就惊呼一起来:“竟然还可以这样写。”
真正促使我接触文学的人,是卡夫卡和他的《变形记》,他讲故事的方式与我外婆一模一样。
读了《变形记》,马尔克斯惊喜地发现,原来写小说可以跟讲鬼故事一样。
一个下午,他就看完了《变形记》,就开始写《第三次无奈》,写完之后,看到尤利西斯主编的《观察者报》的征稿启事,马尔克斯将小说装进信封,寄给了尤利西斯。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他在报上看到了自己的小说。
备受鼓舞的马尔克斯,决心要做一个伟大的小说家。
一个二十岁的少年,把讲故事当成自己的事业,一生都在为讲好故事而努力。
07
马尔克斯是会讲故事的,他围绕着死亡、孤独、命运,讲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成为文学界的一颗新星。
大学没毕业,他就辍学离开了学校,成了一名入不敷出的记者。
他没有钱买换洗的衣服,为了避免别人发现衣服脏污不堪,他将裤子和鞋子都染成黑色。
此时的他,由于生活落魄,眼睛像灯泡一样凸出,整个人骨瘦如柴。
1948年,他就打算写一本叫做《家》的长篇小说,主角叫做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
由于人物很多,体系庞大,年纪尚小的马尔克斯,无法完成这样的鸿篇巨著。
写作照亮了马尔克斯的生活,让他在最艰难的日子也没有放弃,工作之余,同事们就听马尔克斯讲故事,马尔克斯边抽烟边讲,烟没了,他下楼买烟,一群人还跟着他走。
晚上下班回家,就开始写小说。
如果贫穷的难以忍受的黑暗,那么梦想就是这黑暗中的一盏灯。
有时候穷得没有钱交房租,他就把自己的稿件抵押出去:这些稿子是我最重要的东西,我想抵押出去做代替一个半比索的房钱,明天我有钱了就给您。
他有钱了就立即赎回来,没钱了又抵押出去。
有时候,他不得不兼职副驾驶,赚一点点日常的饭钱。
父母希望他回去继续完成学业,他说:
我这辈子只想当作家,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父亲恨铁不成钢: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
马尔克斯不管,继续写作。
集聚了多年心血的小说《枯枝败叶》完成了,可是并没有打动出版社,被无情退稿。
但马尔克斯并没有因此丧失信心,他开始反思,并且去体验生活,也开始更广泛的阅读。
一个朋友将《老人与海》摆在他面前,读完之后,海明威成了他的偶像。
作为记者,马尔克斯名气越来越大,曾经被拒绝的《枯枝败叶》,也正式出版,好评不断。
随后几年,《恶时辰》《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精彩的作品,也相继完成。
08
1945年圣诞,马尔克斯回到家里,见到了一个不到13岁的女孩,他大喊:“梅赛德斯,请嫁给我吧。”13岁的姑娘,红着脸跑开了。
这个姑娘,就是他一生的伴侣。
1958年3月,正在和朋友喝酒的马尔克斯一看手表,猛地站了起来,“坏了,我要错过飞机了!”
然后火急火燎地走了。
朋友问他干嘛去?
他说“我赶着去结婚!”
丢下一句话,一阵风似的离开了,留下朋友目瞪口呆。
他结婚的新娘,正是梅赛德斯。
结婚后,马尔克斯暗自决定,一定要在40岁的时候,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
1961年7月2日,马尔克斯一家人到达墨西哥,此时他身上只有20美元。
马尔克斯出去找工作。可是连续很多天,他都沮丧着回家。
最后不得不向朋友穆蒂斯寻求帮助。
一天早晨,马尔克斯穿着一双开裂的鞋子,噼噼啪啪响着去面试朋友推荐的工作,为此,他不得不提前半小时到达,以免别人看到他的裂开的鞋子。
面试结束了,马尔克斯等人走远了,才起身离开,脚下的鞋子随着他的步子又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
他的工作,是担任《家庭》和《社会事件》的社长,《家庭》是女性杂志,而《社会事件》专门报道暴力留学和八卦事件,是所谓的低俗杂志。
上任后,他积极整改这两本杂志,使之销量不断上升。
好事成双,生活得到了改善,小说《恶时辰》也在比赛中获得头奖,奖金3000美元,马尔克斯拿到这笔钱,给自己提了一辆车。
当时,马尔克斯对影视怀有巨大的热情,他进了电影圈,还成了一个知名大编剧。
可是对于他来说,小说才是最终的选择。
09
对编剧事业失望了,他又开始写小说,那部从18岁起就开始构思的小说,终于有了最终的形态。
马尔克斯钻进书房“黑窝”,一个宽2.5米、长3米,有一扇大窗户的屋子,立马开始写作。
“许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着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马尔克斯写作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就算是草稿,也不允许出现一个错误,只要错了一个字,他就把这张纸撕掉,然后重新开始。
他辞掉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到创作之中,开始“闭关。”
在他的计划里,6个月就可以完成这部作品,所以他将全部积蓄5000美元交给妻子梅赛德斯,这就是以后的生活费。
可是6个月后,小说没有完成,而钱已经花完了,马尔克斯卖掉汽车,还是不够,梅赛德斯为了让马尔克斯专心写作,默默地将自己的首饰全部卖掉,可是一堆首饰拿过去,工作人员仔细一看,耳环上的钻石、项链上的祖母绿、戒指上的红宝石通通被丢回来,一起丢回来的还有一句:“全是玻璃的。”
然后又是家里的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最后只剩下做饭用的厨具和吹头发的吹风机,还有马尔克斯书房的小型电暖炉。
可即便是这样,马尔克斯写作用的纸张也从来没有断过,女主人梅塞德斯对全家发话:“断什么都不能断马尔克斯的稿纸!”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开始了借钱度日。
梅赛德斯算了算账,不动声色地对房东说:
“我们想,房租六个月后一块儿付。”
“对不起,夫人,”房东对她说,“您知道那是多大的一笔数目吗?”
“我知道。”梅赛德斯依旧不动声色地回答,“您放心,到时候一切都会解决。”
房东答应了。
买肉的时候,老板知道梅赛德斯的困难。
也对她说,可以赊账,以后再付。
《百年孤独》创作完成,马尔克斯惊讶地发现,他们家已经欠债12万比索。
可以说,马尔克斯之所以如此伟大,离不开妻子梅赛德斯的支持和成全,就像杨绛和钱钟书一样。
据马尔克斯自己说,写作《百年孤独》,光买纸就花掉了六个月的稿费。
1966年8月,马尔克斯和妻子拿着《百年孤独》的稿子去邮局,书稿打印在普通稿纸上,双倍行距,共590页,包成一大包。
邮局工作人员一打称计算,说:“82比索。”
马尔克斯和妻子将钱包里的钱仔细数了数,才53比索,将裤兜都翻出来了,也没找出更多的钱。
于是,只能将稿子分成两半,先寄一半给出版社。
剩下的一半,要怎么凑钱寄过去,马尔克斯也不知道。
寄完回家,才发现寄过去的竟是小说的后半部分。
但为时已晚,只能赶紧凑钱将前半部分也寄过去,但钱还没凑齐,出版社方面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前半部。
就这样,差点倾家荡产的马尔克斯,终于得到了解救。
10
马尔克斯写作,并不是闭门造车,他经常根据自己的需要查找资料。
写到要出海,他就查找航海者的文章;
写到炼金术的部分,他就研究炼金术士的文章;
写到整个马孔多小镇得了失眠症,他也去查找;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进行战争,他就去查找描述战争的书籍;
为了分辨一只虾的雌雄,他去查资料;
为了分辨香蕉质量的好坏,他也去查资料;
为了确认4个孩子能不能搬动7214枚西班牙古金币,他去计算它们的重量;
他找了消灭蟑螂的16种方法。
家里还有一堆菜谱,和一整套《大英百科全书》。
他还经常和朋友讨论,将故事讲给朋友听,随着故事的深入,朋友们都被他吸引了,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续。
讲到《百年孤独》里飞升的故事,有朋友问:
“升空是真的吗?他真的能做到?”
马尔克斯答:“他喝的是西班牙热巧克力,不是茶。”
朋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马尔克斯的朋友们,也经常上马尔克斯家来看他,知道他穷,每次来都带着一堆东西。
还有一个朋友,听过马尔克斯讲完故事,就跟另外的朋友讲述,可是等到书出来,发现和马尔克斯写的差别太大了,大家都笑他是骗子。
朋友抱怨:“你也太滑头了。”
墨西哥文化局邀请马尔克斯去演讲,他在台上,不演讲,开始朗读他刚创作的章节。
整个大厅里,只有马尔克斯朗读的声音,他看着面前的人,聚精会神地听着,朗读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妻子梅赛德斯上前拥抱着他。
写到上校在10月份的阴雨天死去,马尔克斯痛苦不堪,彼时妻子正在午睡,他躺在妻子的身边,小声哭泣。
妻子醒来问他:“天哪,你这是怎么啦?”
他说:“就在刚刚,我杀死了奥雷里亚诺上校。”
1967年5月30日,《百年孤独》出版,首印8000册。
由于之前的作品销量均一般,马尔克斯对能否卖出去8000本,内心忐忑不已。
没过多久,书就卖完了,又不断加印,到如今,已不知道卖出去了多少个八千本了。
拿稿费的时候,他提了一个要求,把所得的30000比索和3000美元全部换成小票子,比索要面值50的,美元要10元的。
他将钱铺在床上,然后抓起一大把钞票放在早餐盘里,再拿起一支娇艳的玫瑰放在上面,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妻子面前说:
“亲爱的,你现在可以去买你喜欢的任何衣服了,假如钱不够,你回来告诉我,我再去写一本小说,保证比《百年孤独》还好。”
11
1971年,马尔克斯的好友聂鲁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在记者面前的第一句话是:
我想,最应该获得这个奖的人是马尔克斯。
聂鲁达邀请马尔克斯夫妇一起共进获奖后的晚餐,马尔克斯说:
我只能坐火车。
他一直害怕坐飞机,可那边传来聂鲁达沮丧的声音:
可是这样你就赶不及吃晚餐了·······
就这样,马尔克斯乘坐飞机,和聂鲁达在共进晚餐。
11年后,马尔克斯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得知获奖消息的时候,马尔克斯转头看向妻子,半晌才说:“我完了。”
消息传开,一大堆记者赶到马尔克斯家门口,道路拥堵不堪,警察只好在街道两头设置了路障。
他的朋友看着这种混乱的景象,忍不住瞪着眼睛说:“天哪,马尔克斯完了。”
他的父亲曾说他讲故事是扯谎,而今也骄傲地说: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母亲很迷信,担心马尔克斯拿了奖之后不久就会死去,于是试图让他不要领奖。
马尔克斯也很迷信地告诉母亲,黄玫瑰会阻拦厄运,带来好运。
于是,他拿着一朵黄玫瑰,领奖去了。
领奖台上,穿过人群和镁光灯的时候,马尔克斯嘀咕着:
“天哪,我感觉是在参加自己的葬礼。”
马尔克斯是迷信的,他一生不可无黄花,尤其是黄玫瑰。
有了黄花,他才有安全感,才觉得不会遇上倒霉事儿。
如果没有玫瑰花,马尔克斯居然写不出东西:
有好几次,我坐在那儿老不出活儿,什么也出不来,废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
我于是抬头一瞧花瓶,就发现原因所在了:原来少了一朵玫瑰花。我喊了一声,让人把玫瑰花给送来,此后,一切又都顺利了。
12
父亲死后,马尔克斯开始关注死亡和爱情。
于是,就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对只有20岁的青年男女陷入热恋,却因为太年轻而无法结婚;当他们到了八十岁,又因为年纪太大而无法结婚。
《霍乱时期的爱情》完成后,他把它献给了自己的妻子。
马尔克斯还是不断讲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讲得很精彩。
就像他自己说的,努力讲好一个故事。
故事讲好了,人生也老了,“死亡就像是在漆黑的夜晚突然关掉所有的灯。”
有一天晚上,马尔克斯正在读书,突然想到,死亡有一天也会降临在他头上。
那一瞬间,他就好像掉进冰窖。
那时,他70岁。
两年后,他被确诊淋巴癌,在疗养和写作之中,他的生命燃烧着。
他问朋友:
我是不是写得够多了?读者应该不会对我感到失望吧?
有时候,他闷闷不乐,因为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一切都已经走到了尾声。
80岁生日的时候,马尔克斯发表了一个演讲,他谈到写作,还感谢了那些曾帮助过他的人。
那次演讲,很多听众都小声哭泣。
马尔克斯说:
其实我也在哭泣,我是在心里哭泣。
他又对朋友说:
幸好你在这里,你就可以告诉其他人,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们编造的。
2014年,87岁的马尔克斯去世。
音乐诗人李健特别喜欢马尔克斯,他这样形容过自己的偶像:
马尔克斯是那种很活跃、很开朗,偶尔会爆几句粗口的老顽童,即使是描述死亡和最阴冷的场面,都隐约能感受到后面的宽厚和温度。
马尔克斯不会冷冰冰地板着脸,他经常会讲很多笑话,如果真去讲相声,估计不会比郭德纲差多少。
13
马尔克斯对很多作家的影响有多大呢?
莫言第一次看《百年孤独》,拍案而起:
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等到后来一写作,就不自觉地流露出《百年孤独》的气息,写《红高粱》时,开篇第一句话写来写去都像马尔克斯。
莫言被称为中国的马尔克斯,为此他和马尔克斯“搏斗”,就是为了摆脱马尔克斯的影子,搏斗了二十年,莫言说:
我是中国的莫言,不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因为我将魔幻和现实的题材处理得和马尔克斯不一样了。
莫言说这是摆脱了马尔克斯,也是真正的靠近马尔克斯。
陈忠实写《白鹿原》,也受了《百年孤独》的影响。
王小波讲故事,受到马尔克斯影响,还有很多很多作家,都受到马尔克斯或多或少的影响。
用三联周刊的话说就是:
“许多年后,面对死神,中国小说家将会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带他去见识马孔多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文|不有趣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