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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索尼中国微博账号被禁言

 人阅读 | 作者xiaofeng | 时间:2023-05-31 18:41

1月4日晚间,观察者网注意到,认证为“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的账号@索尼中国被禁言,被禁言的具体原因,微博方面暂未给予说明,索尼中国账号页面则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在被禁言前的数个小时,索尼中国仍持续更新动态。

索尼中国微博账号截图

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有注明,用户在使用微博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或规则;

不得违反与网络服务、微博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及行业规则;

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不得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不实虚假、冒充性的、骚扰性的、中伤性的、攻击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种族歧视性的、诽谤诋毁、泄露隐私、色情淫秽、恶意抄袭、暴力、血腥、自杀、自残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不得侵犯任何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各级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微博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誉或信誉等合法权益;

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影响微博运营方正常运营、破坏微博经营模式或其他有害微博生态的行为;

不得为其他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微博服务。

此外,《微博服务使用协议》还有说明,如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协议的“特别提示”或“使用规则”的,“微博运营方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

《使用协议》中所述的“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部分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不是索尼中国第一次被处罚。

2021年10月12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中“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条款,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是针对该公司在2021年6月的一则新品广告。

2021年6月30日晚,@索尼中国发布预热海报,宣布新机将选在7月7日晚上10点发布,而这正是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时间,这一“巧合”随即引发中国网友质疑和愤怒。

次日上午,@索尼中国先后将宣发微博和公众号文章删除,并就此事发布道歉声明,表示由于工作安排不周,在新品发布的日期选择上给公众造成误解和困扰。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并已第一时间取消相关活动安排。

根据索尼2021-2022财政年度财报显示,总销售额为99215亿日元,同比增长10%。营业利润达12023亿日元,同比增长26%。

此前,索尼高级副总裁、中国董事长高桥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2020财年索尼全球营收和利润都创出新高,中国区市场表现也比较好,因此,新财年索尼中国订的目标比较激进,希望超过上年。

高桥洋认为,“因为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不错,消费意愿很强烈。疫情之后,消费者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这种情况比较适合像索尼这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的公司,我们要针对市场需求实施精准的策略。”

另外索尼中国微博2022年12月28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近日索尼中国在武汉的直营店正式开始运营,据悉,这是其在中国大陆开设的第八家直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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