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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皇岗海关缉私分局公告

2023-08-03 00:19     编辑:pangding    点击: A+

专题:
【导读】
请上述货物原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前来皇岗海关缉私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分局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皇关缉侦一公告字【2020】002号

2012年3月14日,皇岗海关缉私分局开展查缉行动,在罗湖口岸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IPHONE4S手机(16GB)30台,三星GT-I9100手机1台,三星GT-I9003手机1台,摩托罗拉MB526手机1台,金士顿4GB型号U盘200个。

请上述货物原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前来皇岗海关缉私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分局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货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变卖后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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